东莞出台新规!拟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新增泊位超31万个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4-07-09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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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约412.48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对应的是,截至2023年10月底,东莞全市供应停车泊位约212.46万个,全市泊车比约为0.52。拟新增机动车泊位约31.67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实行上限控制《规划》提出,按建立“…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412.48万辆、机动车泊位约为212.46万个,路内、路外停车泊位供给比例出现“倒挂”,停车难题该如何破解?近日,《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外发布,未来将划定3类停车发展分区并采取不同的停车管理政策,至2025年拟新增机动车泊位约31.67万个。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412万辆

寮步最高、洪梅最低

《规划》透露,截至2023年10月底,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12.48万辆,位居广东第二、全国第十。东莞各镇街(园区)间机动车保有量规模差异较大。寮步镇机动车保有量最高,达到30.57万辆;洪梅镇最低,为1.90万辆;虎门、东城、厚街、长安 4 个镇街为20万-25万辆;大朗、塘厦等 9 个镇街为10万-20万辆;石碣、樟木头等13个镇街为5万-10万辆,其余5个镇街为2万-5万辆。

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迅猛增长,已超412万辆。图为中心城区鸿福路口的车流。南都记者刘媚摄。

数据显示,2011-2022年,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总体呈增长趋势。2011-2017 年机动车保有量呈爆发式增长,由87.3万辆增长至262.1万辆,保有量翻三倍,年平均增长率接近20%;2018-2022年底,机动车保有量由296.5万辆增长至389.6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增加近93万辆、年平均增长率约 8%,机动车保有量增速下降,并趋于平稳。

《规划》中提及,按照趋势分析法方法预测,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发展至快速增长期末期,并将步入饱和期。考虑城市空间、交通情况、人口结构及能源限制等因素,未来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较慢增长,预计2028年达到高峰,往后逐步减少并趋于453万辆。

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与路内停车泊位供给

比例出现“倒挂”

机动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停车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停车难问题较为突出,这是东莞目前面临的“难题”。

与约412.48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对应的是,截至2023年10月底,东莞全市供应停车泊位约212.46万个,全市泊车比约为0.52。其中,建筑物配建泊位约 156.41 万个,路外公共泊位约19.93 万个,路内停车泊位约 36.12 万个。

在东莞六大片区当中,城区片区、水乡新城片区泊车比例为 0.84、0.74,总体供需矛盾不突出;其余四大片区介于 0.45~0.60 之间,泊位缺口接近 50%,总体供需矛盾突出。

镇街(园区)层面:仅东城、南城、松山湖、洪梅、凤岗五个镇街泊车比大于或接近 1.0,供应大于或接近需求;东坑、麻涌两个镇泊车比为 0.9~1.0,万江街道泊车比介于0.8~0.9,总体供需矛盾较小;谢岗、道滘两个镇泊车比介于0.7~0.8,总体供需矛盾不突出;其余各镇街(园区)泊车比介于 0.10~0.70,停车泊位缺口较大。

从停车泊位供给数量来看,城区片区(含石碣、高埗)泊位供给最多,约 63.49 万个;其次是松山湖片区 47.31万个、滨海湾片区 35.65 万个、东部产业园片区 29.24 万个、东南临深片区 20.86 万个,水乡片区最少为 15.91 万个。

目前,东莞全市配建停车泊位占总泊位 73.62%,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85%以上要求;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占总泊位9.38%,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10%~15%要求;路内泊位占总泊位 17.0%,远高于《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 号)不得超过泊位供给总量的8%要求,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与路内停车泊位供给比例出现“倒挂”。

拟新增机动车泊位约31.67万个

路内停车泊位实行上限控制

《规划》提出,按建立“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泊位供应体系,近期(2023~2025 年)东莞拟新增机动车泊位约31.67万个。其中,拟新增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分别约21.0万、11.12万个,清退路内现状路内停车泊位约0.45万个。

远期目标方面,计划至2035年全市新增路外泊位46.72万个;至2035年路外公共泊位占比不低于12%,路内停车泊位占比不大于8%。

此外,结合各东莞镇街(园区)规划末年机动车泊位需求,将对各镇街(园区)路内停车泊位实行上限控制,至2035年全市路内停车泊位规模不大于33.42万个(含村、社区内部路内停车泊位)。

此外,塘厦、洪梅两镇现状供应路外公共泊位规模已大于2035年实际需求,将两镇近五年行动计划分别6000、2500个路外公共停车位建设作为新增要求,则至2035年全市新增路外公共泊位供给为46.72万个,总供给规模达到约66.65万个。

拟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规划》还对停车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其中,“停车收费标准偏低”“停车执法管理不严”“停车信息化建设缓慢”“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市民现代交通意识薄弱”等问题长期存在。

截至目前,东莞全市范围内仍未实行全面路内停车收费。《规划》提及,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路内停车,南城、东城收费最高(每日 58 元),其他镇街停车收费价格普遍较低,有部分镇区仍存在大量无偿使用的路内停车泊位。在目前的收费体制下,无法有效体现停车设施的土地成本和建设经营成本,一方面对小汽车出行的调节与引导作用不明显,另一方面致使投资及经营停车场的积极性很难调动,无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的建设及经营。

近年来,东莞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加剧。部分机动车出行者违停于路内,或不愿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或机械式停车场,路边随意停车现象普遍,已成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制约因素。停车执法力度不足、违停成本低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规划》中提出,对违章停车管理不严,也将严重影响停车市场环境、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积极性。

《规划》提出,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通过提高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设施标准、实行差别化区域、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区分繁忙及非繁忙时段、服务对象及非服务对象等措施,发挥市场对停车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以有效调控拥堵区域交通流量,引导市民合理出行,降低私家车购买和使用频次。

针对东莞市路内停车收费,按照“提高一类区停车费率,合理限制小汽车出行;提高高峰时段停车费率,增加小汽车出行成本;提高长时停车费率,鼓励车辆即停即走,提高停车周转率”等原则,提出路内停车收费调整建议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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