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水价分类适用范围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19-11-06 0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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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根据东莞市发改局昨天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水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东莞将进一步规范水价分类,并调整水价分类适用范围。据悉,东莞市水价分类继续按现行类别划分,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3类,其中变化较大的就是美容美发、营业性歌舞厅等用水不再列入特种用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根据东莞市发改局昨天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水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东莞将进一步规范水价分类,并调整水价分类适用范围。据悉,东莞市水价分类继续按现行类别划分,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3类,其中变化较大的就是美容美发、营业性歌舞厅等用水不再列入特种用水。

根据上述通知,东莞市各水价分类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居家生活用水、集体宿舍用水、属居住性质的出租屋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等;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电镀、漂染、鞣革、造纸、印花(湿式)、畜禽养殖等行业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外的各类用水。

上述通知明确,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营业性歌舞厅、纤体中心、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等用水不再列入特种用水范围,其用水价格将比以往有所降低。

根据通知,趸售是指供水企业抄表至商住小区、村(居)等用户总表,尚未直接抄表到户,只向用户总表进行供水。各供水企业应于今年底前完成调整各水价分类范围的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污水处理费各分类适用范围参照水价分类规定执行。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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