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林:解决房地产问题更紧迫的是管控投资购房 应出台房地产税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1-03-09 08: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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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那么,如何解决房地产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京报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成都市原市长葛红林。在葛红林看来,当前解决房地产问题更为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是对投资购房行为的管控。如果投资房

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那么,如何解决房地产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京报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成都市原市长葛红林。在葛红林看来,当前解决房地产问题更为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是对投资购房行为的管控。如果投资房子能够继续保持以往的高收益和现存的收益高预期,将进一步推高房价上涨。对此,葛红林建议降低投资购房的收益预期——通过税收调节和出台房地产税,让投资购房的回报回归到合理水平,甚至低些。

在葛红林看来,社会购房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自住购房行为。对于满足或改善生活的购房行为,葛红林建议,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更好地发挥自身和市场的两个作用,通过土地供应,加快建设速度,提升保障水平,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需求。“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如果持之以恒地坚持,必能起到量变到质变的效果。”

第二种社会购房行为是投机购房行为,通过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获得超额利润。针对这一购房行为,葛红林建议,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加大监管和打击的力度,绝不能无为而治,听之任之。“从近年来的打击效果看,只要政府加强监管,是完全可以遏制和解决的。特别是在当前大数据时代,我们能够实时监控疫情,难道就不能实时地监控和打击购房炒作吗?当然,有关部门要确定好炒作和投资的评判标准。”葛红林说。

第三种社会购房行为是投资购房行为,将多余资金用于购房,期盼家庭财富增值保值。葛红林指出,受多年来的房价持续上涨导向,不仅购房投资的收益远远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甚至高于工薪阶层的当期工资收入,特别是在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而且进一步激发了对购房的热情,社会行为受到资本逐利性的驱动。

在葛红林看来,当前解决房地产问题更为重要和紧迫性的工作是,对投资购房行为的管控。“如果投资房子能够继续保持以往的高收益和现存的收益高预期,不仅降低不了购房投资的热情,而且还将进一步推高房价上涨,而这将造成两大严重后果:一是增加刚性需求的广大群众的购房成本,激化‘买不起’和‘租不起’的社会矛盾。二是造成全社会价值系统的混乱,当购房投资获得超越社会平均利润率时,制造业价值、知识价值、劳动价值就相对贬值了。”葛红林说。

“通过抓紧出台房地产税让投资购房的回报回归到合理水平”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对购房投资,采取了不少限制性政策,比如,有的地方实施按户籍购房,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一个家庭只能买两套房,提高购房资格门槛。但目前来看,这些政策效果并不明显,未能从根本上遏制一些大城市购房投资需求和房价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在担任中铝集团董事长之前,葛红林在2003至2014年曾任成都市市长等职位,在其任职期间,业界认为,成都房地产市场一直较为平稳健康发展。葛红林根据其在地方政府工作的实践经验,针对如何解决当前的房地产问题,给出了多个建议:

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哲学判断,包括“住中不包括投”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过去购房投资的高回报率的危害性,采取积极有效的疏堵政策和措施。

二是严控房价的上涨。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管控上涨的水平指标,应低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或社会平均利润。

三是精准施策,降低投资购房的收益预期。这包括通过税收调节和抓紧出台房地产税,让投资购房的回报回归到合理水平,甚至低些。

四是要严防地方政府出台助长投资型购房的政策。五是加大社会资金的投资引导。作为当前的特殊处理,可以考虑推出一批高质量、高回报率的政府主导项目,吸引资金投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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