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2000元/月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2-06-08 15:50:39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中新财经6月8日电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7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上限为2000元/月。受新…

中新财经6月8日电 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7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上限为2000元/月。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正常缴存。缓缴期间不对欠缴账户进行封存处理,不影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提取和贷款申请。企业申请缓缴的应当与职工充分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定,填报《单位缓缴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盖章即可受理。

二、注重维护缴存人的权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还清逾期贷款本息总额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行征信系统,不作为公积金信用不良处理。

三、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上限为2000元/月。

四、加强公积金业务服务保障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证明材料,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公积金应急帮扶提升网上办、掌上办的服务水平,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畅通高效便民运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实施期间,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到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相关表单。待浙里办平台应急帮扶模块系统上线后,可在线申请。(完)

文章转载自:中国新闻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