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广州城市更新项目需配置这两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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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5月23日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5年。
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节余优先建政策住房
通知指出,当前广州市旧村庄自建房是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房源,但普遍存在着散、乱、差等低效经营情况和诸多安全隐患,在旧村庄等更新时,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住房配置、住房租赁方面的规范指导,以便在改造时深耕细作、改造后为住房租赁市场提质增效打好基础。
最新通知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应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规范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丰富房源户型、增加套数供应,助力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更新项目改造范围规划建设量超出自身改造建设量的规划节余,应当优先用于政策性住房配置,主要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使用。政策性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为主,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的配置比例不低于30%。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车位(车库)以集中建设为主,相应的用地按划拨处理,其具体类型、户型布局、建设标准、交付时间、回购价格、违约责任等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书面约定。

复建安置区住宅建面的25%建70平以下宿舍
按照“相对分离、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安全舒适”原则,在征求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基础上分别相对集中建设村民自住住房、租赁住房。复建安置区用于建设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复建安置区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倡导多建设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
那么,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租赁住房如何配置?
官方政策解读举例显示,假设经按规定核算,某旧村更新项目复建安置住宅规划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经摸查统计,村民自住住房(或者按不超过60平方米/人估算)面积为10万平方米,出租住房面积为10万平方米,则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复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即5万平方米。
因集体宿舍、单间宿舍(30平方米)和小户型住房(60平方米)在住房租赁市场上较受欢迎,最终结合住房租赁市场需求情况,出租住房规划为30平方米集体宿舍(带公共卫生间)500套、1.5万平方米,30平方米单间宿舍(带独立卫生间)面积为2000套、6万平方米,60平方米小户型住宅250套、1.5万平方米,100平方米大户型住宅100套、1万平方米,即7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出租住房为2750套、9万平方米、占复建安置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5%。
已通过的城更项目鼓励修改完善政策住房内容
通知指出,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旧村庄等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片区策划方案时,应当明确规划节余优先配置政策性住房和复建安置区在征求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基础上配置中小户型租赁住房原则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应落实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和片区策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性住房、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具体配置比例、配置类型以及回购价格、回购主体等内容。
通知明确,本意见公布实施前,已经审议通过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鼓励按照本意见相关规定修改完善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相关内容,并由更新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决策、变更手续;难以修改完善的,可以按照已审议通过文件继续推进实施。
南都·湾财社记者邱永芬
文章转载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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