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造假!东莞厚街查处一宗环保违法案件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4-09-14 08: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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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厚街镇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与监测科配合省自行监测检查组提供的线索,对厚街某企业上门开展调查。

因涉嫌环保检测数据造假

东莞厚街一企业及相关检测机构双双被罚

近日,东莞市厚街镇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与监测科配合省自行监测检查组提供的线索,对厚街某企业上门开展调查。

通过调取该企业今年4月11日至12日的大门口监控视频和污水处理机房外监控视频,检查人员发现,受企业委托开展验收检测检测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该企业涉嫌自主验收弄虚作假。

检测公司弄虚作假

出具虚假监测报告,被罚11万

受企业委托开展验收检测的东莞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未开展采样分析,就直接出具了监测报告,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

由于该检测机构违反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环境监测机构和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不得有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8月份对其拟处11万元罚款。

企业“做甩手掌柜”

自主验收不审核,被罚37万+

同时,该企业没有负起主体责任,未经审核就利用了该监测公司提供的虚假监测报告进行了自主验收,涉嫌自主验收弄虚作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厚街某企业及其环保责任人也分别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拟处37万元和8.4万元罚款。

以案说法

通过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伪造现场监测采样资料等方式掩盖现场采样事实,是不法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的“惯用伎俩”,严重干扰了环保部门的日常执法行动。

本案中,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厚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通过仔细核对监测报告、核对厂区视频监控等方式,从看似正常的监测报告中查到弄虚作假的蛛丝马迹,并严厉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通过对企业主体及其环保责任人,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双罚”,倒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三方机构守法自律、规范发展,从而推动营造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厚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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