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跨省通办!事关东莞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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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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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强化与省内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作,我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即日起可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业务适用场景1全程网办类
东莞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网络小程序等,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依照业务办理规则,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2代收代办类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缴存职工在东莞购房,申请人可到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提出代办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我中心履行代办职能。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申请人可到我中心跨省通办专柜提出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申请,我中心履行代办职能。
3两地联办类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地中心主要负责受理缴存职工申请,并对职工身份及购房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职工和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主要负责按照当地提取政策审核确定可提取额度,为职工办理提取,并向受理中心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二、受理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专区和我中心各办事处(石龙、常平、塘厦、虎门)设立的“跨省通办”专窗。
三、业务办理流程
①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图
②两地联办业务办理流程图
四、“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应用场景 实现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全程网办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代收代办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全程网办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全程网办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全程网办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两地联办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个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代收代办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全程网办
五、所需资料1代收代办类事项所需资料
①《“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②职工身份证件原件;
③异地中心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两地联办类事项所需资料
①《“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
②《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贷款购房才需填写);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卡(Ι类账户,且为公积金账户绑定卡)以及购房、贷款等所有属地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
相关资料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消息来源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陈楚梅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