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停车资源共享“新规”征求意见,涉及多个矛盾突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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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关于促进东莞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聚焦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东莞将挖掘周边各类停车资源,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30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为缓解全市停车设施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停车管理实际,该局起草了《关于促进东莞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政府在停车共享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级部门部署指导,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模式,组织和引导村(社区)、停车供需双方、第三方停车经营服务企业等各方积极参与共治,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为停车共享提供有力保障。
其中,将聚焦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充分挖掘周边各类停车资源,精准把握不同时段各场所停车设施使用特征,推动停车资源有序高效互换,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体系,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实现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实施范围方面,将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重点商圈等周边300-500米范围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引导居民、患者、学生家长、群众等将所乘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鼓励进一步挖掘利用距离目的地较远、换乘公共交通便利的大型停车设施集中停车,探索在集中停车点和目的地之间开通接驳交通服务。
东莞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难”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图为停靠在大岭山镇的车辆。南都N视频记者刘媚摄(资料图)
《征求意见》提出,东莞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原则上应全天开放;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医院、学校等)、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停车共享责任。确有特殊原因不宜开放的场所,应向所属牵头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鼓励工厂、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后,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在保障业主优先使用权的前提下,可向周边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鼓励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发送电子邮件。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154293624@163.com。
(二)来信反馈意见。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交通大厦5楼交通综治科(智能交通科),邮编:523125。请在信封注明“关于促进东莞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来信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官网反馈意见。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dg.gov.cn/)“通知公告”或“征求意见”栏目中,找到《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东莞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点击进入后在页面下方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和意见。也可直接在我局官网搜索本公告标题后,进入页面填写信息。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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