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程加速!东莞交通轨道TOD城市更新这样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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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为贯彻落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全面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更好践行经营城市的理念,昨天(1月18日),《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办法》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虎门高铁站区域TOD综合开发项目效果图
《实施办法》全文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和改造方式、政府和集体收益及分配、实施流程及要求、部门职责等六部分内容,对轨道交通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的适用范围、改造方式、收益分配、流程、相关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是指更新单元用地全部或部分位于国铁、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800米半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车辆基地范围,或经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纳入的城市更新项目。
适用范围分近期和中远期两种类型
近期实施的轨道交通站点,原则上TOD范围内应布局综合类、商住类、居住类等项目,以及对属地镇街(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带动作用的新型产业类和产城融合类项目。
中远期实施的轨道交通站点,可在TOD范围内适当实施传统产业类项目。TOD范围内城市更新原则上以连片开发为主,零星项目单元面积不小于60亩,政府主导项目不受更新单元面积限制。根据站点TOD综合开发规划成果,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更新单元应按规划要求落实公共配套设施,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项目范围内公共设施的配套要求。
△东莞火车站TOD项目效果图
更新改造方式包括↓↓↓
①政府主导;
②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
③单一主体挂牌招商;
④按照《东莞市城市更新“旧项目”处理措施》(东自然资〔2019〕431号)同意的“旧项目”改造方式。
其中,枢纽型站点、市域级站点等重要站点核心区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应采取政府主导方式。
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市轨道交通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属地镇街(园区)以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收储的,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出让。
鼓励多模式、激发市场参与度,加速城市更新进程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我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要坚持政府主导、整体统筹、连片开发原则;坚持高效集约利用;高效集约利用;品质优先;优化审批程序五大原则。鼓励多种改造模式并举,激发市场参与度,加速城市更新进程。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政府、集体、开发企业多方共赢。
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所得收益为:政府分成物业、政府收取补缴地价。
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通过政府与土地权利人物业分成、土地权利人补缴地价等方式落实政府所得收益。
具体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流程按项目在TOD范围内用地比例不同执行不同的标准
其中,TOD范围内用地占更新单元用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0%的更新单元,以经批准的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确定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中的规划条件;未编制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由属地镇街(园区)书面承诺落实单元公共配套设施并取得市轨道交通局同意后,编制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按城市更新审批流程报批。
TOD范围内用地占更新单元用地的比例小于50%的更新单元,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取得市轨道交通局同意后,可按城市更新审批流程报批;或者在征得市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局同意后,项目整体按TOD范围内用地占更新单元用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0%的规定执行。
△东莞火车站TOD项目效果图
知多D
什么是TOD模式开发?
TOD主张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约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进行高密度开发,形成同时满足居住、工作、购物、娱乐、出行、休憩等需求的多功能社区,TOD的综合开发,将形成新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生活中心。城市街区的拓展与开发将以轨道交通车站为中心延伸至各街区,居民、商户出行主要依赖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以出行方式的改变来重塑城市发展格局。
来源:东莞阳光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