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东莞今天正式实施!较高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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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备案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个人饲养犬只的,请您带上您的爱犬,准备好您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您与犬只居住场所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者本市户口簿,前往附近的犬只备案点备案。
(二)单位饲养犬只的,请单位专职管理员带上犬只,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单位为犬只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及专门场所的照片,前往附近的备按点备案。
02备案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本条例颁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本条例颁布施行后六十日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我市现设定排名前列批养犬备案服务点共118家,《条例》颁布前已养犬的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在7月30日前选择就近的备案点为您的爱犬备案。
(二)为了方便您的备案,建议大家与有意向的备案点电话联系,提前预约好时间。
来源:莞香花开/我们的东莞
责任编辑:黄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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