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次!速看公证摇号选房全流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666人 VS297套房2.2个人抢1套房命中率近45%昨天上午全市排名前列摇号选房试点项目----“深业松湖云诚花园”选房顺序摇号在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举行666名意向登记购房人获得了自己的选房顺序号这意味着东莞正式进入摇号买房新时代
全市首次公证摇号选房
昨天上午,全市排名前列摇号选房试点项目“深业松湖云诚花园”选房顺序摇号在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举行,摇取意向登记人的选房顺序。按照相关通知规定,当初步审查的购房人人数大于当期可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可要求购房人到开发企业委托的银行办理诚意金冻结手续,诚意金金额较高不超过本批次拟销售房源总价较低一套的20%。
本次摇号共提供297套房源,此前依据项目网上认购登记方案,已确认有效的“意向登记号”共计666组,在将其汇总成“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完毕后,提交至东莞公证处。本次采用电脑软件摇号方式进行,摇号软件由东莞公证处统一定制,确保摇号结果的随机性。666个选房顺序号共经过17轮摇号。按照通知规定,每个摇中的购房人(家庭)只能选购1套住房,弃选及在两天无理由退定期限内退出的房源,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可以按序递补进行第二轮选房。所有参与摇号的购房人全部参与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由开发商自行处理。
公证摇号结果如下
(下拉滑动查看全部↓)
东莞公证摇号选房流程细节
看看接下来的流程
2021年10月12-13日:公测选房、正式选房
(1)公测选房时间:
分两轮进行,排名前列轮公测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5:00;第二轮公测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00。具体时间以东莞市深业松山湖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公证摇号结果安排获得选房顺序号的意向登记客户,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参与线上选房公测。
(2)正式选房时间:2021年10月13日15:00
意向登记客户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参与线上选房,具体时间由东莞市深业松山湖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政府相关流程确认并告知。
2021年10月13日:选房结果公示
2021年10月15-19日:购房资格复审(1)摇中并选房的购房人可向东莞市深业松山湖置业有限公司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时间最迟不超过选房结果公示截止后两日(10月15-16日),进行正式购房资格复审,审查结果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限购查询证明为准。(2)东莞市深业松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将在10月17-19日审核购房人的证明材料。重要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查的购房人视为放弃交易。
2021年10月21-22日:签订认购书通过购房资格审查的购房人名单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
2021年10月23日:递补选房正式选房当天出现弃选以及在两天无理由退定期限内提出有效退定申请而退出的房源,将在东莞市东莞公证处监督下,依据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按序递补进行第二轮选房。第二轮公证选房结束后,对剩余未选到房的购房人,诚意金将在2日内解除冻结。
2021年10月22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认购书的购房人,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与东莞市深业松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
摇中后可以不买吗?
根据规定,如购房者被摇中后,本人或家庭成员未在开发企业公布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未参加线上选房,12个月内累计达到3次的,则自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新建商品住房认购登记。
东莞什么楼盘需要摇号选房?
今年9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其中明确,2021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
东莞公证摇号选房规定如下
1、当购房人人数少于等于当期可售房源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自行组织已办理认购登记的购房人有序选房销售,不用公证摇号选房。2、当购房人人数大于当期可售房源数(但购房人数不超过3倍时)的项目,需要进行公证摇号选房。3、当通过系统初步审查且成功冻结诚意金的购房人人数大于当期可售房源数3倍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需采用“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选房”,通过积分排序确定入围摇号购房人名单。开发企业根据积分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倍于可售房源人数,再进行公证摇号销售。4、通过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东莞积分摇号选房规则
根据规定,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选房时,公证机构根据最终积分排序先后取3倍于可售房源人数进行公证摇号(如排至可售房源数3倍的号码时出现多个积分相同者,可全部获得摇号入围资格),摇号系统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号码,公证摇号所得号码即为购房人的选房次序。
东莞摇号买房来了!
以后买房更公平公正公开了
转发提醒更多人!
来源:东莞阳光网
责任编辑:陈楚梅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