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9镇大力整治科研载体变相开发住宅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1-01-14 08: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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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研载体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松山湖管委会及功能区各镇(1+9)正大力整治科研载体违规使用现象。 1月12日,松山湖官方微信号“幸福松山湖”发布《提醒函》。《提醒函》显示,目前松山湖园区内尚未有可分割销售的科研用地项目。科研用地项目用房禁止销售和购买,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并对外

为加强科研载体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松山湖管委会及功能区各镇(1+9)正大力整治科研载体违规使用现象。

1月12日,松山湖官方微信号“幸福松山湖”发布《提醒函》。《提醒函》显示,目前松山湖园区内尚未有可分割销售的科研用地项目。科研用地项目用房禁止销售和购买,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并对外销售、以租代售等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松山湖管委会将予以重点打击。购买此类物业将不受法律保护,购买者权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园区内尚未有可分割销售科研用地项目

国家法律规定土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地上建筑必须按照土地用途建设和使用。其中,科研设计用地可建设用于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等功能的产业用房,禁止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商业、娱乐等经营性项目,也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

目前,松山湖园区内尚未有可分割销售的科研用地项目。科研用地项目用房禁止销售和购买,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并对外销售、以租代售等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松山湖管委会将予以重点打击。购买此类物业将不受法律保护,购买者权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此外,将科研楼宇改为酒店对外经营,违规开设金融业务,违规引入体检、医疗美容、桑拿按摩、沐足、歌舞、网吧、月子中心、少儿培训等商业机构,以及未获批准擅自对外经营餐饮等均在此次整治范围内。

对科研载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

《提醒函》表示,“为加强对科研用地载体的监督管理,维护园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委将对科研用地载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全力打击违法销售及违规使用科研载体的行为。若各企业、单位、个人发现松山湖园区内存在科研用地载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务必及时向我委反映(违法违规举报电话:22241201)”。

在本月5日,松山湖召开科研载体管理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要加强科研载体监督管理,解决科研载体经营存在问题。会上决定对科研载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会议明确将以“严控增量问题,逐步解决存量问题”方针,对园区科研载体目前存在的问题乱象进行严厉整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科研载体经营活动不得涉及负面清单内容(相关链接),如有负面清单的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如负面清单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后的,该科研载体直接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科研载体的企业、机构不享受园区科技、产业、人才、入学、公租房等相关政策。

负面清单行为发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涉及三种负面清单行为的(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对外销售、以租代售的;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违规引进体检、医疗美容、月子中心,且存在疫情防控风险或消防隐患)的。该科研载体直接列入黑名单:入驻此类黑名单科研载体的企业、机构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园区科技、产业、人才、入学、公租房等相关政策。不支持列入黑名单科研载体业主方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如对涉及其他负面清单行为的,该科研载体先列入整改名单,实行分类处理,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后仍不改正的,该科研载体列入黑名单。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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