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较高领1.8万元!东莞人才入户部分条件限制放宽!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0-01-20 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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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 小编发布了关于东莞放开入户 以及入户方式的较新消息 紧接着就有很多街坊们都来询问 “人才入户都有哪些条件啊?” “本科生入户补贴有哪些?” 在这其中 就有关于大家非常留意的 人才入户租房补贴 2019年12月31日下午《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被审议并原则通过其中关于新入户人员住房补贴这

前两天

小编发布了关于东莞放开入户

以及入户方式的较新消息

紧接着就有很多街坊们都来询问

“人才入户都有哪些条件啊?”

“本科生入户补贴有哪些?”

在这其中

就有关于大家非常留意的

人才入户租房补贴

2019年12月31日下午《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被审议并原则通过其中关于新入户人员住房补贴这一块已经可以开始办理补贴标准:较高领1.8万元租房补贴

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新入户人员可享受每年较高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为3年。意味着新入户人才,较高可获得18000元的租房补贴。

就是说满足条件,你自己在东莞租房住,可以领到政府补贴,减轻房租压力。

领取条件

满足下面条件,就能领取租房补贴: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东莞,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注:人才入户方式是指什么呢?东莞的人才入户包括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具体可以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人才入户”查看)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享受过租房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领取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2、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缴费明细表;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5、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6、申请人及配偶的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近一个月出具的房产证明;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1、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缴费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名称一致;

2、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必须是正常。

办理程序

租房补贴办理程序:向所在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划拨补贴。

咨询电话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0769-22630618。

暂时未找到《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原文件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实际情况以正式文件为准)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

实际情况以官方解释和正式文件为准

概念释疑(先了解清楚文件中名词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人才住房】是指配租配售给人才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型人才住房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产权型人才住房实行先租后售,在满足有关规定的,允许其上市交易。

本办法所称的【新入户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本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市属长租公寓】是指我市国有独资住房租赁企业或与我市国有独资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筹集建设运营,面向社会长期出租且受政府监管的房源。

【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试行日期与试行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了解完文件的具体名词

我们一起来看看文件中的摘选内容

安居方式

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综合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金优惠等。

  实物配置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对象范围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局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属于人才的范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小解释:注意看文件中的连词,简单来说就是需要与东莞市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就已经符合条件了。如果不是全日制本科的,就是需要有大专学历或者中级技工以上的职业技术资格,被列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紧缺人才目录的才符合文件中所说的人才范畴。如果是创业的人员,就要符合学历条件或技能条件其中之一就可以了。

东莞市2019年紧缺人才目录可以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租房补贴”查看。

六大类型人才安居标准一览

(一)先进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先进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二)特色人才

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特色人才安居方式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租购人才住房。

  特级人才给予较高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类人才给予较高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类人才给予较高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类人才给予较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类人才给予较高3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

  特级人才可享受每月较高5000元租房补贴,一类人才可享受每月较高3000元租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每月较高2500元租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每月较高2000元租房补贴,四类人才可享受每月较高15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创新人才

符合我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较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较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较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 万元,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较高6 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由各园区、镇街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高技能人才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领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五)新就业人才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六)新入户人才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长租公寓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配租配售范围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先进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

  (二)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三)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

  (四)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市未购买过自有产权住房;

  (五)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对其他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规划布局区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园区、镇街组织编制人才住房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园区、镇街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编制人才住房建设规划。

  人才住房的规划布局要与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等规划相对接,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配售原则

  (一)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租金的8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二)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届时市场价8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对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配售条件和价格,采取“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符合转让交易条件的产权型人才住房,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

  社会力量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自行制定配租配售方案,经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后实施,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文件全文比较长

小编摘取了其中

东莞街坊变焦关心的部分

待找到了正式的文件再为大家更新!

关于东莞人才入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东莞市人社局已经发布了一些采纳意见

一些意见归纳如下

01放宽年龄限制

调整内容为:

将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年龄要求为未满50周岁;

将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才年龄从原来的45周岁以下要求为未满50周岁;

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人才年龄从原来的40周岁以下要求为未满45周岁;

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人才年龄从原来的35周岁以下要求为未满40周岁。

02缩短参保时限

调整内容为:

职称人才取消6个月的参保时长限制;国家职业资格人才取消技师以上6个月、高级工1年的参保时长要求。

另外,根据收到的相关反馈意见,人社局还取消申请人职称人才岗位匹配要求、职称人才目录的限制以及守信情况审查等三方面的要求。

03部分不采纳的建议及理由

比如,反馈意见中有提出取消职称的学历要求。东莞市人社局表示,绝大部分职称证书的考取、评审和认定均有相应的学历条件要求,较低位中专学历。目前仅有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类职称没有学历要求,因此不予采纳。

04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

以上就是征求意见稿采纳的情况估计东莞市新的人才入户方案将出炉小编将为大家持续留意相关信息

看来东莞人才入户政策真的要推行啦快把这条消息告诉身边的小伙伴吧!

来源:莞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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