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硬核!东莞全力推进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20-02-21 08: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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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通过指派专人指导复工复产、简化项目复工手续、减少复工复产阶段检查、实施信用加分激励等措施,鼓励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

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通过指派专人指导复工复产、简化项目复工手续、减少复工复产阶段检查、实施信用加分激励等措施,鼓励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指派专人指导复工复产。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统筹力度,对属地受监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等项目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复工复产管理及防疫物资供应使用,保障复工复产条件,协调复工复产管理,服务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项目难以实现集中(居家)隔离观察的,属地住建部门要积极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由项目所在镇街(园区)统筹安排。

(二)简化项目复工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受监在建工地复工复查手续办理,鼓励在线服务、电子申报等方式提交复工复产有关材料。复工复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减少复工复产阶段检查。除涉及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外,其他检查项目采取并项综合检查的方法,减少检查单项频次。

二、实施信用加分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筹备复工复产工作,做好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储备,多举并措合理、有序引导非疫区的劳务输出地建筑工人返岗,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对于2月26日前经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住建局核实(市一级监督项目由市安监站会同质监站核实,市镇(街)两级监督、镇(街)一级监督项目由属地住建部门核实)属实的受监复工复产项目,我局将给予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20分、监理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5分奖励。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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