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够,一起凑?合伙买房的这些风险要注意了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18-05-23 08: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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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单合伙买房,可不只是交份钱那么简单!

想买房钱不够?房贷突然收金,首付凑不齐?我有名额你有首付,一起凑份子买套房?

因为各种原因,不少人选择“凑单”合伙买房,但事实上,合伙买房是需要十分谨慎的。合伙买房有哪些风险?又该如何避免?签订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你和你的“合伙人”,具备合伙买房基础吗?一起来看看!

“凑单”合伙买房,这四大风险要注意!

一是使用风险。两人“合伙买房”,使用和出售过程中,谁拥有决策权?购买的房屋如何出租?出租给谁?如果合伙贷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该如何分配?诸如此类问题需要事先言明。

二是合作风险。如果一方要将房屋出售或出租,但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这时候谁具有决定权,以及房屋出售或出租后,租金或出售收益该如何分配等问题,都要进行详细约定。

三是市场风险。一旦楼市遇冷、房价降了合作双方又要如何处理合作购房亏损如何分担?

四是政策风险。比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合伙买房,这些问题得明确

1.明确合伙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在房屋所有权由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拥有时,应对房屋共有的性质作出明确区分。所谓的“共同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而“按份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同一房屋按照各自拥有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而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共有物有约定的则应根据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当无法确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即使主体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数,也应该视作共同共有。

因此,合伙购房必须明确房屋的共有性质,按份共有还需明确各自享有的份额。

2.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合伙买房贷款,双方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还款中途一方撤资或承担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另外,合伙贷款时,如果合伙人中有信用污点,贷款是不会被批准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事先明确贷款的权利和义务。

3.不能忽略“隐形共有权人”

合伙买房中可能还会涉及到“隐形共有权人”,其主要是指合伙人中如果有已婚的,那么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就说,大家如果要贷款或者转移房产的话,都是需要经过隐形共有人同意的。

4.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合伙买房前进行公证协议对合伙双方都是一个保障,将自己的权益书面化,并且有法律保障,可以避免日后的麻烦。公正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明确详细,“明账细算,越细越好”,各持一份,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以期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确定好协议内容后,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自:广州楼盘网、房频微信公众号、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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