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东莞工伤费率已执行八档

东莞时间网 2016-07-25 09: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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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官网上发出通知称,从7月1日起广东省直工伤保险基准缴费费率由三档调整为八个档次,并重新划分了各行业所属的档次标准。按照该通知,为降低企业负担,7月起至另有规定调整前,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率将阶段性按0.3%封顶处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省本级

7月22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官网上发出通知称,从7月1日起广东省直工伤保险基准缴费费率由三档调整为八个档次,并重新划分了各行业所属的档次标准。按照该通知,为降低企业负担,7月起至另有规定调整前,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率将阶段性按0.3%封顶处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省本级统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按照通知,广东省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为八档,一至八档分别为0.15%、0.3%、0.45%、0.6%、0.72%、0.8%、0.9%、1.0%。基准费率今后根据省本级统筹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

昨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三档(0.5%、1%、1.5%),按照行业类别调整为八档(0.2%、0.4%、0.7%、0.9%、1.1%、1.3%、1.6%、1.9%)。重新调整费率浮动档次,定期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状况评估进行费率调整,其中二类至八类的费率调整浮动可上浮至120%、150%,或者向下浮至80%、50%,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至120%、150%。

在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后,按照测算,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全市平均1%左右下降至全市平均0.75%左右,预计2016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工伤保险费用负担约3.71亿元。

截至2015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464.46万人。目前工伤保险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2015年单位工伤保险平均缴费比例0.68%,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40936人(含往年人员)。

昨日,市社保局还表示,目前还没收到省里的具体文件,待收到后,会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保险费率做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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