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十条”出炉,民营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迁入均可奖1000万!

搜狐焦点东莞站 2018-08-16 08: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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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要在培育上市企业方面多下功夫,力争把更多优质企业打造成为东莞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东莞上市企业总量偏少,但上市后备企业众多、基础较好,接下来全市要在培育上市企业方面多下功夫,力争把更多优质企业打造成为东莞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昨日(14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简称“莞十条”)等一批重大事项,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东莞市出台十大措施从资金、土地、人才、环境等方面,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的扶持力度。 

扶持企业上市“莞十条” 一、加大企业上市挂牌财政扶持力度 二、减轻企业改制上市成本负担 三、妥善解决企业产权规范问题 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五、鼓励上市公司发展总部经济 六、鼓励上市公司增资扩产 七、鼓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 八、保证企业用地项目需求 九、完善企业高端人才招引机制 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支持本土民营企业上市 完成奖励1000万 

为减轻企业上市的资金压力,“莞十条”明确提出,加大企业上市挂牌财政扶持力度,减轻企业改制上市成本负担。其中,上市后备企业从“申请资料正式受理”到实现“首次融资”,根据登陆的不同板块进行奖励,分别为:申请上市资料正式受理奖200万元;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奖20万元;进入创新层再奖30万元。首次融资按上市排名前列募资金额0.5%、挂牌全国股转系统首次直接融资金额1%奖励,较高分别奖500万元、100万元。 

“莞十条”还设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民营企业申请上市支付的中介费用的50%分阶段给予补助,较高300万元;对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民营企业给予较高80万元奖励;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行公司债或增资扩股成功,以及在“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的民营企业分别按融资金额2%、3%给予补助,较高300万元。 

如此,东莞本土民营企业公司从上市辅导到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全程有奖励,较高可以获1000万元。 

“莞十条”还规定,上市后备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拟设“上市公司总部产业园”集中解决用地需求 

土地、人才是企业发展所需的两大资源。在土地方面,“莞十条”提出,对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推进弹性年期出让、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东莞市还将创新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的土地供应模式,如设立若干个“上市公司总部产业园”,集中解决拟上市企业用地需求,适当降低上市后备企业在土地开发强度等方面的准入要求。“莞十条”还提出,加快上市后备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的速度。 

在人才方面,“莞十条”提出完善企业高端人才招引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董事、监事、高管给予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80%奖励,每人每年较高100万元;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符合条件的保荐代表人,可按相关规定申报市特色人才。 

“莞十条”还鼓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东莞。明确规定,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东莞且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来源:南都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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